時間:2024年04月07日
地中海航運公司(MSC)因涉嫌違反《航運法》(Shipping Act),可能在美國面臨6300萬美元(約合455,729,400人民幣)的罰款,其中包括針對不同客戶的數千項有爭議的指控。
據悉,美國聯邦海事委員會FMC的調查人員在2月初對MSC計費做法的探索結論,認定其中有不合理的地方,并于4月4日向行政法法官提交87頁的報告,其中載明“本次訴訟的核心是MSC的計費做法,導致MSC以犧牲客戶利益為代價,不公正的獲利。”
FMC執法、調查和合規局指控這家全球最大的班輪公司向未運營的冷藏船和計費公司收取過高的滯納金,而這些費用最初并非合同協議的一部分。
在提交給監管機構行政法法官亞歷克斯·欽特拉(Alex Chintella)的案件中,執法辦公室(OE)指控MSC故意采用不合理和不公平的做法,沒有促進或“確保美國海洋貿易中高效、有競爭力和經濟的運輸系統”。
調查另外列出了一系列問題,包括可能不直接包含在提單中的公司的第三方計費、非運營冷藏箱的關稅和費用、如何公布費率,以及計費比重,并探討如果發現違規行為應如何評估處罰。
更具體地說,據報道,MSC針對美國物流鏈服務提供商(例如無船承運人、海運代理、報關行和卡車司機)制定并采用了非法做法。
“多年來,MSC利用其市場力量和高壓策略來定義標準提單術語,如'商人',以證明向未經同意和非簽約的第三方收取扣留和滯期費是合理的。在這種情況下,MSC為其標準提單上列出的'通知方'開具發票,無論其合同或受益貨物狀態如何,”OE在一份文件中表示。“MSC的政策是給‘通知方’開票,而不是向合適的一方開票,這實際上把許多第三方變成了它不愿意和不同意的開票部門。”
此外,該案還認為,MSC未能滿足《航運法》的其他基本要求,例如,多年來在其美國運價中明確公布非運營冷藏箱(NOR)滯期費和滯期費,并且始終未能糾正這一錯誤,稱由此產生的超額收費為“計費錯誤”。
“只有當客戶詢問這些多收的費用時,MSC才會退款。MSC從未主動采取任何行動退還數百萬美元的多收費用。”
此案是在去年八月宣布展開調查之后進行的。調查發現18起違規行為與利用其“商業條款”向第三方評估和收取費用有關,以及3,000多起違規行為與非運營冷藏箱有關。因此,OE尋求民事處罰,金額不少于63,256,853美元。
“MSC未能進行內部審計并積極協調其計費流程,導致至少2,629次冷柜超額收費和1,704次無可爭議的冷柜收費,這一事實清楚地顯示了MSC對航運法要求的魯莽無視和明顯漠不關心。因此,這2629次冷藏箱超額收費要么是公然違反《航運法》的蓄意行為,要么是嚴重疏忽的會計錯誤,MSC本應意識到這一點,并更積極地解決這一問題。”
據外媒《The Martime Executive》報導,MSC對此尚未做出回應。不過因為裁罰金額過高,市場預期MSC公司會上訴,但這凸顯了托運人對承運人的行為提出的要求,因為承運人的規模不斷擴大并鞏固了市場。